现将2012年3月拟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为我校2012年3月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参加检测的研究生,不能进行答辩。
二、提交论文电子版要求
拟检测学位论文均需提交电子版,要求为:学位论文word文档电子版全文(除去独创性声明及致谢),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学院.doc“,如“张三_20060215_文学院.doc”。
三、检测时间
自行申请预检时间:在学校统一进行常规检测之前,学生可自行申请预检测,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请需要预检的研究生于3月10日前发送论文电子版到学位办邮箱:yjscxwb@sicnu.edu.cn,学位办负责下载检测。每个研究生只能向邮箱提交一次,不能重复向邮箱提交。每一篇提交到邮箱里的论文都视为申请检测,需付相应的检测费用。3月12日论文提交者到研究生学院办公室(209室)交检测费后凭收据到学位办(203室)领取检测报告单(简洁版)。全文标红的检测报告单页数太多,只能发送电子版到各位申请检测者邮箱里。非本校学生不予检测。
学校常规检测时间:3月25日前提交论文电子版到学院由学院教学秘书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
今年学校对论文检测做了改革。学校已经购买了中型版的论文检测系统,每个学院分一个账号,并根据学院今年毕业生人数分配检测篇数,由学院自行对本学院申请答辩学生论文进行检测和认定。校学位办作为检测系统管理员能在系统里看到各学院的检测结果及进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并对答辩后的论文进行随机抽检。检测系统使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在检测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收齐论文电子版(同时收取与论文电子版一致的论文纸质版,存放各学院备查,且导师须在纸质版上签字同意检测方可),同时填写由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印章的“学位论文检测登记表(见附件)”后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论文检测。检测完毕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导师及学生,并于4月5日前将检测结果认定表(见附件)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答辩后随机抽检时间:答辩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校学位办根据掌握情况对通过答辩拟申请学位者的论文随机进行抽检。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
四、检测结果处理
1、学校常规检测和随机抽检的检测报告反馈给导师、学生,由导师写出鉴定意见,并报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核认定。
2、经认定文字重合百分比<10%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由研究生和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自行修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文字重合百分比>=10%而<30%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需对论文进行修改,推迟至下学期及以后方能申请答辩。文字重合百分比>=30%的学位论文作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并推迟一年答辩,如一年后学校再次检测发现论文仍有抄袭现象者,给予肄业处理。文字重合百分比不包含有引证关系的部分。
3、答辩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学校随机抽检发现论文内容仍有抄袭现象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并推迟一年答辩。如一年后学校再次检测发现论文仍有抄袭现象者,给予肄业处理。对于答辩后抽检论文内容仍有抄袭现象者的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通报批评、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相应处理。
4、若有异议,提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裁决。
四川师范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